文物保护与开发商协商够荒唐

2月27日,湖南省文物局就长沙潮宗街古城墙问题召开情况说明会,该局文物处处长熊建华披露,,古城墙将采取“原址保护与异地迁移保护相结合”的方法进行保护,原址保护的城墙长度约为20米。对于为何只保留20米(城墙长120米),熊建华表示,这兼顾了开发商修改原有建筑方案的可行性,是政府与开发商协商的结果。 (《潇湘晨报(微博)》2月28日报道)

文物保护竟与开发商“协商”,这可能颠覆了很多人的固有常识。因为在大家的印象中,保护文物是件严肃而神圣的事情,如何保护应该首先是专家说了算,其次是政府拿主意,最后者再听听民众的意见,无论如何是轮不到开发商发言的。

但这次开发商不但有了发言权,而且分量还出奇的重,甚至能左右一切,这实在让人匪夷所思。

妥协退让到可怜的20米之后,有关部门仍不忘一再强调,此20米为古城墙中“保存最完好、信息量最丰富、价值最重要的一段”,很显然,这样说如果不是为了麻痹公众,恐怕就是出于阿Q式的自我解嘲了,因为其中的荒谬与无聊显而易见:即便这一段是最重要的,可文物作为一个整体,其余部分又岂能随意割舍?

有人说:一个社会对待文物的态度,折射出这个社会的文明程度,此言甚是。文物,某种程度上代表着传统、文化与历史,是需要尊崇与敬畏的。如果为了眼前利益、一时发展而不惜将其毁掉,这不但是对先人不负责任,也必将愧对子孙后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