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墩遗址石碑遭破坏

16日下午,市民唐先生反映,文玩,市湖滨新城晓店青墩遗址石碑破坏,被丢弃在桥底。唐先生说,晓店镇的村民都知道这个遗址,不过现在石碑被弄成这样,希望这个问题能够引起相关部门重视,“毕竟是在我们宿迁本地的文化遗址,希望能够得到妥善保护。”

青墩遗址各类遗迹组合丰富,空间分布完整,地层清晰,遗物时代明确,这对宿迁地方历史研究,以及战国、秦汉社会变迁背景下的乡村社会考古学研究,文玩,均具有重要意义,日前已被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名单中。接到市民举报,文玩,宿迁市文广新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,他们会立即派人到现场核查情况。“青墩遗址目前是国家一级保护单位,市博物馆也正在制订保护方案。”具体如何保护,他们将会出台相应措施。乖乖,对于这样极具历史价值的文物,自2001年被列入江苏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至今,少说也有十多年了,竟然保护方案还正在制订当中,相应的保护措施还未出台,文物保护岂不是一句空话?

同时该工作人员也呼吁市民,要参与保护,如果发现像遗址破坏的类似情况,可进行投诉、举报。说的也太轻松了吧,没有保护方案和具体保护措施,文物遭到破坏就在所难免,当务之急还不去尽快想办法加强保护,而是将希望寄托在市民投诉和举报上,如此不作为,真让人为之汗颜。

对于文物的保护仅仅只依赖于文物被毁丢失之后,再进行犯罪后的追踪,这本身既无益于文物的保护,也给那些破坏偷盗者以可乘之机。仔细观察便不能发现,类似现象还真不少,发现一个历史文物,有关部门仅立一个“文物重点保护”的牌子了事,既没有相应的保护方案和具体的保护措施,等到文物被盗、被破坏了,才报请公安机关侦察、破案,有的文物因此而无法挽回,这方面的教训的确太沉重了。

保护文物应该着眼于防微杜渐,建立起一个全方位的保护网,即“人防”加上“技防”。说到底,就是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,并要落实责任到具体的个人,建立一定的责任制度,并借助科技力量,对文物本身设置保护措施。